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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西安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西安检察 2023-04-13

2022年,西安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三有”争创、“先行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紧紧围绕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这一主题,努力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深入发展。现将全年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251人,同比下降52.62%;不捕3114人,不捕率48.92%,同比增加17.94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7071人,同比下降35.52%;决定不起诉2900人,同比上升50.1%,不起诉率为29.08%。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8899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9.7%。


总体刑事犯罪案件数量同比下降的同时,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犯罪的数量同比上升,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犯罪1531人,占起诉数的21.65%,同比增加9.85个百分点。


(二)刑事诉讼监督情况

1. 立案监督。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69件,同比下降72.29%,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74件(含上期未结),占监督数的107.25%。


2. 纠正漏捕、漏诉。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78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261人,同比分别下降76.44%、7.77%。


3.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275件次,同比上升60.15%,已纠正3665件次,监督采纳率为111.91%(含上期未结),同比增加9.85个百分点。


4. 刑事抗诉。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13件,同比下降62.86%,法院同期审结17件(含上期未结),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8件,占审结总数的47.06%。


5.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6件次,同比下降76.86%,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116件次(含上期未结)。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05人,同期已全部纠正;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54件,同期已纠正253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44人,同期已全部纠正;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41件,同期已全部纠正。


(四)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7人。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5件,同比下降70.59%,法院同期审结3件,再审改变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9件,同比上升26.67%,法院同期采纳15件,占同期提出数的78.95%。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82件,同比上升98.59%,法院同期采纳283件(含上期未结)。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17件,同比上升23.37%,法院同期采纳416件。


(四)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1件;对民事审判活动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1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中,涉及虚假诉讼2件。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53件,同比下降9.32%,法院同期采纳253件,采纳率100%。



(一)立案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81件,同比上升21.08%。其中,民事类立案18件,行政类立案1263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098件,同比上升4.08%。其中,发出民事公告17件,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081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9件。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2件,判决支持2件。


(四)办案效果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土地、湿地、草原、水域59.18亩;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1161吨。




(一)审查逮捕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54人,同比下降46.15%,不捕188人,不捕率为54.97%。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99人,同比下降40.6%。


(二)审查起诉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98人,同比下降19.18%,不起诉133人,不起诉率40.18%。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299人,同比下降5.38%。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访谈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人员等开展特殊预防89次;开展社会调查4026次;开展法治巡讲93次,受众人数3.4余万人;开展法治讲座145次,受众人数14.8余万人。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568件,同比下降28.37%,全部依法分流处理,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100%;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2件,同比下降33.33%;受理国家司法救助522件,同比上升47.46%,实际救助人数544人,同比上升24.77%,共计发放救助金556.8余万元。



(一)扫黑除恶、养老诈骗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涉恶犯罪16人,同比下降27.27%;决定起诉93人,同比下降50.53%。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养老诈骗犯罪42人,同期向法院起诉43人。检察机关开展追赃挽损合计284余万元。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逮捕72人、起诉93人;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起诉15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605件;对8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2.7万元。


(三)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5人,同比下降44.44%,起诉4人,同比下降69.23%;对民事审判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82件;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17件;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53件。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2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833件。其中两级院检察长办理188件,占10.26%;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1645件,占89.74%。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43人次。其中检察长列席18人次;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25人次。


注释:文中法院审结、采纳案件(建议)及公安采纳监督建议数多于同期检察院提起数的均包含前期未结案件(建议)数。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丨案件管理办公室
编辑丨李嫣
校对丨王媛
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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